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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5-06 浏览量:

各学院:

按照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组织开展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结题验收范围

2023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训练项目(A类)、创业训练项目(B类);往年立项申请延期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。2023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实践项目(C类)原则上建设期限为2年,如项目已达到结题条件,且取得突出成果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,省教育厅将对项目成果进行综合评审。2019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本次必须结题,否则将终止结题。

二、验收标准要求

1.项目结题基本要求:申请结题项目至少报名参加过一次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(即互联网+大赛)。申请结题项目团队学生须取得相关研究成果。

2.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结题要求:学生负责人或成员须依托大创项目相关研究,以第一作者位次取得至少1项成果,成果包含论文、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、软件著作权、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奖项等。

3.学校项目结题要求:

(1)创新训练(A)项目:完成研究报告 1 份,至少参加一项竞赛;或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实物,如制作的仪器、模型、网站等;或获得校级竞赛二等奖以上

(2)创业训练(B)项目:提供商业计划书 1 份以及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、模拟企业运行记录、参加企业实践活动记录、创业报告等资料,至少参加一项竞赛;或项目获得校级竞赛二等奖以上;或项目依托固定场所、模拟开展业务,且由固定场所所在单位开具证明。

(3)创业实践(C)项目:完成商业计划书 1 份,至少参加一项竞赛,提供项目整体实践成果,包括注册资本,业务范围,盈利能力、员工数量、银行流水,企业运营状况等;或依托固定场所开展业务,由固定场所所在单位开具证明;或项目获得校级竞赛二等奖以上;或项目所获投资人或投资机构 5 万元以上,需提供投资合同且经费到帐。

三、验收流程

1.学院初审。各学院对本学院结题项目进行初评,验收评定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,优秀率不超过10%。其中“优秀”为按时完成项目,取得多项成果,且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;“合格”为取得预期成果;“不合格”为未达到结题要求,不予结题。

各学院要本着实事求是,公平公开的原则,从严对结题项目内容及质量进行审核,对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,应延期结题。

2.学校评审。学校评审不合格的项目,将视情况取消项目及经费资助,减少项目所在学院次年立项数量。

3.省厅复评。校评合格以上项目登陆“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”(网址:https://hlj.microton.cn/),去年注册过的登录账号为手机号,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佐证材料后,由省教育厅相关专家进行复评。学生端平台使用指南请参看附件5。

四、验收材料要求

学院填写附件4:2024年大创项目结题结果汇总表(2023年AB类及以前立项ABC类)、附件6:校级项目结题汇总表及附件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情况,项目主持人将立项申请书、附件4-1、附件4-2、附件4-3,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编入一个PDF文档,以项目编号命名,每个学院将以上所有材料打包,并以学院+结项数量命名(如外国语学院5项),于5月25日前将电子版返回教研科邮箱:JWCjyk5510058@126.com。

联系人:李红宇 电话:0459-5510058

教务处

2024年5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