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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6-11-21 浏览量:
各院(部):
按教学进度安排,现进行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分工制定工作。请各院(部)接到通知后,组织落实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分工,由院(部)领导审核后,于12月8日前将教学分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,教务科将统一进行审核。
有有内、外聘教师或调整教学计划的,从教务处主页下载《非教学单位任课人员申请表》、《外聘教师审批表》、《大庆师范学院教学计划调整单》,按实际规范填写,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科(1号办公楼226室)。
教务处
2016-11-21
上一条: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合格课程、重点建设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2016年校级示范实习基地评审结果的公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