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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校级示范实习基地评审结果的公示

发布日期:2016-11-18 浏览量: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2016年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开展了校级示范实习基地申报评审工作。经各学院申报,依据示范实习基地建设基本原则和评审标准,经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审核,拟确定大庆演艺有限责任公司、大庆华理能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、大庆市幼教中心和大庆宝丽摄影服务有限公司4个专业实习基地为校级示范实习基地。

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。对此结果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监察审计处或教务处反映。

公示期:2016年11月18日-2016年11月23日

联系电话:5510031 5510056

附件:2016年大庆师范学院示范实习基地评审拟确定名单

教务处

2016年11月18日